尽管税务申报并非当前的主要业务,但今年我确实为几位客户有偿处理了报税事宜。我们收到了国税局(IRS)的来信,列出了因未按时申报和缴税而产生的罚款与利息——尽管我的客户是通过要求回执的挂号信(certified mail, return receipt requested)寄出的。我们提交了包含邮寄证明在内的全套文件。然而,我们刚刚又收到一封信,显示相同的罚款和更多利息,于是客户致电IRS。对方告知,即使有邮寄证明也无济于事,罚款和利息仍将照收,理由是IRS在两个月后才兑现支票,因此“必定是迟到了”。我从未听过这种说法。各位是否遇到过如此武断的推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