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SB 91下递延费用与成本的正确确认方式探讨
一位名为Tommy的从业者就FASB 91下贷款发起费用与成本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:在禁止于发起时确认收入的前提下,如何确认发起贷款所发生的员工薪酬等成本?费用与成本应分别记录还是按净额记录?本文基于原帖内容进行专业改写,旨在厘清相关确认原则。
各位同仁,日安。
根据FASB第91号公告(FASB 91),作为贷款方,我们应当在贷款存续期内确认贷款发起费用与相关成本。然而,在我们办公室内部,对于如何具体执行这一会计处理存在不同看法。有人能解释一下这些费用的正确入账方式吗?
由于我们不被允许在贷款发起时确认收入,那么对于为设立贷款而发生的成本(例如员工薪酬及福利,以及其他与贷款发起直接相关的支出),我们应如何确认?此外,我们应当将费用与成本分开记录,还是以净额形式呈现?
感谢各位的解答。
Tommy